一、乌兹别克斯坦电动汽车进口政策
乌兹别克斯坦是位于中亚的一个国家,东邻中国,是一个双重内陆国家,面积约44.9万平方公里,人口约3540万人,2021年GDP为655亿美元,人均GDP为1901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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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中国是乌第二大贸易伙伴,贸易额达到了74.4亿美元,占据乌外贸比重的17.7%。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五国中最早发展汽车产业的国家之一,也是该地区汽车产业链条最为成熟的国家。乌兹别克斯坦汽车生产和销售均以乘用车为主,据Marklines数据统计,2018-2021年,汽车销量均在二十万辆以上,主要品牌为通用-乌兹别克斯坦生产的雪佛兰,基本垄断乌兹别克斯坦乘用车市场。
乌兹别克斯坦汽车市场不只是国内的汽车品牌,二手车和进口市场也在不断扩大。在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汽车购置费之后,二手车交易在乌兹别克斯坦市场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。2022年1月,乌兹别克斯坦二手车交易量达到了8.53万辆,同比增长180.2%。据兹别克斯坦国家预算法数据预测,由于立法的修改以及登记成本的大幅降低,乌兹别克斯坦二手车市场将会继续保持增长。值得一提的是,中国是乌兹别克斯坦主要的汽车进口来源国,二手车与新车均为主要进口品类,进口汽车总价值约1.245亿美元。
此外,乌兹别克斯坦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在不断扩大,该国政府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发展,对电动汽车免征消费税与关税,通过法令规定,自2022年起任何低于欧4排放标准的运输工具都禁止在乌兹别克斯坦销售。
在进口二手车方面,乌兹别克斯坦对其主要征收关税、增值税(12%)、海关处理费以及回收费。关税税率根据车龄、动力类型以及发动机排量综合确定。其中纯电动汽车无论新车二手车均为0关税。海关处理费根据通关物品的海关价值征收。回收费根据车龄和排量收取,其中小于3年车龄汽车根据排量收取30至300倍BCU,大于3年车龄的二手车根据排量收取90至480倍的BCU。混动汽车仅根据车龄征收固定比例关税,其中车龄小于1年混动车辆征收15%关税,车龄1-3年混动车辆征收30%关税。
总体来说,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汽车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,其汽车产业链条已经日益成熟。乌兹别克斯坦二手车市场蓬勃发展,而其新能源电动汽车进口量也在逐年上升,乌兹别克斯坦的汽车市场在多个方面均有着较大的增长潜力。
二、乌兹别克斯坦清关关税
A、汽车
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《2022年国家预算法》取消了购买(临时进口)新车和二手车的关税。
将外国原产的汽车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时,您必须支付以下金额:
汽车的成本;
使用年限;
发动机排量;
生产或购买汽车的国家/地区。
越过乌兹别克斯坦边境时,海关费用以美元进行,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银行的汇率以本国货币支付。
除了“清关”和支付注册服务费用外,还收取12%的增值税和回收处置费。
在乌兹别克斯坦边境“清关”期间的汽车费用在销售合同中规定,如果没有,则根据价格目录。除此之外,还增加了处置费的金额以及将汽车交付给海关的价格。
如果二手车是进口的,那么(采用一般方法)“清关”的初始价值是车辆(以下简称车辆)价格的150%。事实上,这是保护其国内市场的一项禁止措施。
但是,如果我们谈论的是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签订自由贸易区(以下简称自由贸易协定)协议的国家,将采用海关优惠政策,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包含:阿塞拜疆,哈萨克斯坦,吉尔吉斯斯坦,塔吉克斯坦,土库曼斯坦,俄罗斯,白俄罗斯,乌克兰,格鲁吉亚,摩尔多瓦,格鲁吉亚。
在车辆进口到该国时,使您在“清关”期间获得好处的主要文件是ST-1证书。该文件由车辆(工厂)的制造商或进口所在州的商会和会计部门签发。证书形成的主要要求是整车全周期组装,国产化率50%以上。
但是,此规则也有例外:对于在俄罗斯组装的丰田和现代汽车(本地化超过 50%),不颁发 ST-1 表格证书。
这意味着只有拉达、ZAZ 和 UAZ 汽车,即俄罗斯和乌克兰制造商的汽车,可以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并优先“清关”。
要估计“清关”本身的价值,以及进口新车和二手车的回收费金额,您可以使用这些表格。
根据2023年6月份总统令决定,以下关税税率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生产不超过 1 年且配备发动机的新燃油乘用车(海关商品代码 8703 21 10、8703 22 10 和 8703 31 10)排量不超过1200立方厘米(cc):
排量小于1000cc -关税为0%(当前为15%+0.4 美元/1cc排量);
排量1000-1200 cc -关税为5%(当前为15%+0.6 美元/1cc排量);
因此,对于发动机排量最大为 1000 cc 的汽车,关税总额将从目前的 39-43% 降低到 19-23%。发动机容量为 1000-1200 cc, 关税将从 44-52% 到 30-36%。
表1显示了将汽车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时“清关”的主要参数。
发动机排量,cc 费用金额
1、二手车(制造年限不满一年)关税
小于1000cc 0%
1000-1200 cc 5%
1200 — 1500cc 15%+$0.6 /cc
1500 — 1800cc 15%+$0.8 / cc
1800 — 3000cc 15%+1 $ /cc
2、1-3年二手车关税
3、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的1年以下二手车回收处置费金额:
发动机排量(cc) 国家规定基本计算单位BCU 百万苏姆
1000cc及以下 30倍 8,1(百万苏姆)
1000 — 2000cc 120 3,24(百万苏姆)
2000 — 3000 180 48,6(百万苏姆)
3000 — 3500 180 48,6(百万苏姆)
3500 及以上 300 81,0(百万苏姆)
4、进口二手车(1-3年)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回收费金额:
发动机排量(cc) 国家规定基本计算单位BCU 百万苏姆
1000及以下 90 24,3
1000 — 2000 210 56,7
2000 — 3000 330 89,1
3000 — 3500 390 105,3
3500 及以上 480 129,6
B、电动车
将配备电动或混合动力装置的车辆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时,需要支付相当于 30 BCU 的回收处置费,关税为0.
C、卡车与特种车辆
2021年8月份,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了一项法令“关于支持公路货运的补充措施”。
根据该法令,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,对某些类型的卡车(车龄不超过 7 年)实行零关税。这类车辆包括
符合欧 5 及以上环保标准的货车;
拖车和半拖车。
除上述类别外,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前,符合 "Euro-5 "及以上环保标准要求的欧盟生产的卡车和特种车辆(车龄不超过 7 年)以及拖车和半拖车在进口时可免于强制认证。
用于货物运输的卡车、特种车辆清单如下:
道路标线机;
由电动机驱动的葫芦(绞车);
起重装置(千斤顶);
带固定和旋转铲刀的推土机、挖掘机、单铲斗装载机(铲斗容积高达 5 m3);
推土机(小于 200 马力);
单铲斗轮式小型装载机(铲斗容积高达 5 m3);
前装载机(铲斗容积高达 5 m3);
小型装载机(铲斗容积高达 5 m3);
带液压系统和液压锤的自走式履带式挖掘机(铲斗容积可达2 m3);
自走式履带式挖掘机(铲斗容积高达2 m3);
带液压系统和液压锤的装载挖掘机(铲斗容积可达 5 m3);
带液压系统的轮式挖掘机,用于使用液压锤(铲斗容积高达 5 m3);
轮式挖掘机(铲斗容积高达 5 m3);
带有受控机械手起重机的货运车辆;
用柴油运输水泥的货运车辆;
用于运输水泥的货运车辆;
低载重载重型货车;
柴油卡车(自卸卡车);
汽车起重机(起重能力可达50吨);
带受控机械手的起重机;
混凝土搅拌车;
混凝土泵;
高空作业平台;
特种喷涂(沥青等)货运车辆;
真空清洗清洗专用机;
道路标线专用机。
三、清关需要资料
进口到该国的汽车“清关”文件包在进口商海关的注册地提交。通过所有必要的确认和注册程序后,将签发车辆进口证书。该证书提交给乌兹别克斯坦内政部国家交通安全局司,以便对汽车进行进一步登记。
清关所需文件清单:
车辆声明;
技术数据表;
销售合同;
原产地证书ST-1(如有);
符合欧5生态标准的证书;
支付所需费用的收据。
四、进口汽车的费用和付款
如前所述,除了关税本身外,进口车辆时还要支付 12% 的增值税税率和处置费。
增值税金额使用以下公式计算(以确定以本国货币计算的成本):
增值税=12%*(车辆海关价值+运输费用+使用费+关税)。
综上所述,应该指出的是,事实上,尽管该国的海关支付系统似乎进行了“修改”,但进口汽车的“清关”仍然相当昂贵,除非俄罗斯和乌兹汽车(拉达、UAZ、ZAZ)优先清关。这种情况是一个例外,“清关”总额是一种“禁止”措施,主要是为了保护当地汽车生产。